主任提问:对磺胺类过敏的患者 为什么不能用速尿?

2016-10-06 16:55 来源:丁香园 作者:颖子
字体大小
- | +

你在临床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,患者明明没有相关药物的过敏史,但是却出现了过敏反应。这时候,掉过头去再询问病史,发现患者对其他药物有过过敏,但是明明也不是一种药物呀?这是怎么回事呢?

其实,这种「诡异」的现象有时可以用交叉过敏来解释。

何为交叉过敏?

交叉过敏就是指对具有相似化学结构的药物,产生交叉或不完全交叉过敏反应。简单的说就是指患者对某一种药物发生了过敏反应。以后使用的另一种药物。虽然与过敏的药物不同,但是在化学结构上与之相似,同样也会发生药物过敏反应。但是这种情况,往往让我们忽略。

为什么会出现交叉过敏呢?

是由于药物进入人体后可能会成为抗原,机体受抗原物质刺激后,产生了抗体。具有交叉过敏的药物因与其结构相似,进入体内后,会产生同样的抗原簇,发生抗原抗体结合反应,也就是过敏了。提到交叉过敏,我们最先想到的就是青霉素类和头孢类的「恩恩怨怨」(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是属于同一类药物)。

其实,是否发生交叉反应,取决于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侧链,比如酰胺侧链。因此,对青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头孢菌素类药物。除了青霉素和头孢这俩「冤家」,还有一些药物有可能发生交叉过敏反应,往往会让我们忽略。

案例一

患者男,86 岁,因痛风发作入院治疗,询问过敏史,患者有磺胺类药物过敏史。给予塞来昔布胶囊等药物治疗,患者第二天出现过敏反应。

分析:塞来昔布是昔布类非甾体类抗炎药,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有效缓解急性痛风症状。但塞来昔布含有与磺胺药相似的基团,含有苯磺酰胺基中的氨基,因此会与磺胺类药物产生相似的抗原簇。对磺胺类药物过敏的,有可能对塞来昔布过敏,具有交叉过敏。所以,对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应禁用塞来昔布。

案例二

患者女,42 岁,因左侧股骨颈骨骨折入院治疗,次日于全身麻醉下行「左股骨头置换术」。术后第一天伤口出现红肿症状,即手术感染,给予万古霉素滴注。后出现过敏症状,排除因滴速过快引起的「红人综合征」,询问病人有氨基糖苷类过敏史。

分析:万古霉素属于糖肽类抗生素。有研究显示,其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同一个糖苷,有相似结构。所以存在交叉过敏的可能。而其说明书中也明确指出,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原则上不予万古霉素。

案例三

患者男,67 岁,因慢性肾衰,四肢水肿,入院治疗,既往有磺胺类药物过敏史,给予呋塞米利尿剂等药物治疗,治疗第二天出现过敏反应。

分析:从结构上发现,呋塞米与磺胺类药物有相同的结构部分——氨磺酰邻氨基苯甲酸衍生物,可能发生交叉过敏。因此对磺胺药过敏者对呋塞米也有可能过敏。除了呋塞米,还有氢氯噻嗪、引哒帕胺、布美他尼等利尿剂中国含有氨苯磺酰的衍生物,可能与磺胺药可能发生交叉过敏。因此对于磺胺类过敏的患者,应禁用上述利尿药。

案例四

患者女,38 岁,因尿路感染入院治疗,给予氨曲南等药物治疗,治疗后出现过敏症状,经询问患者对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有过敏史。

分析:氨曲南也属 β-内酰胺类抗生素,因与青霉素类和头孢类同属 β-内酰胺类抗生素,结构类似,因此有交叉过敏。不仅是青霉素,有研究发现,头孢他啶和氨曲南具有相同的侧链,因此交叉过敏几率也很高。

案例五

患者男,67 岁,有糖尿病病史,长期服用二甲双胍,因血糖控制不佳,入院治疗。改口服格列齐特,后出现轻微过敏反应,经询问有磺胺类药物过敏史。

分析:格列齐特为第二代磺酰脲类抗糖尿病药,而磺酰脲类药物与磺胺类药物有相同的基团---对氨基苯磺酰胺基。所以容易与磺胺类发生药物交叉过敏反应。

案例六

患者女,48 岁,糖尿病,先后给予二甲双胍、格列本脲等降糖药物治疗。血糖控制不佳,遂改为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液治疗。10d 后出现注射部位皮肤发红,散在多个红色皮疹,同时伴有瘙痒不适,后改用门冬胰岛素 30 治疗,仍有上述表现,经询问有鱼精蛋白过敏史。

分析:国外研究报道重组人胰岛素过敏反应的发生率不足 1%,对胰岛素类似物过敏者也较少见。但是也有报道对胰岛素过敏的案例。引起胰岛素过敏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胰岛素制剂中包含的杂质、某些添加成分(如锌、鱼精蛋白)及胰岛素分子本身。因此对鱼精蛋白过敏的患者,对胰岛素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,存在交叉过敏反应。

说了这么多药物的交叉过敏,生活中我们也会碰到交叉过敏的案例:比如对芒果过敏的人,万万想不到对油漆也会过敏!

这是因为芒果属于漆树科,与其他的漆树科植物属「亲戚」,含有单羟基苯或二羟基苯成分,和普通油漆中所含的成分类似。存在交叉过敏的药物,需要我们谨记,一旦发生过敏,后果是惨痛的。只有牢记这些交叉过敏的药物,仔细询问过敏史,会避免发生这些不必要的「伤害」。

编辑: 张秦溪

版权声明

本网站所有注明“来源:丁香园”的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资料,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,非经授权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,授权转载时须注明“来源:丁香园”。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,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。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