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床上的身心疾病中很大部分为医学无法解释性躯体症状,因此他们的正确分类至关重要。自1980年,精神性疾病分类系统一直使用“躯体形式障碍”一词来定义这些患者,但不可否认,这种命名存在许多缺点。
尽管随后修订版本都有轻微的改动,但直至第五版的精神卫生诊断与统计一书(DSM-5)问世后,这种分类才发生显著改变,并且书中将这类身心性疾病重新命名为“躯体症状障碍”(SSD)。本文将详细讨论SSD这一最新命名的优点与缺点。
DSM-5相关工作组成员希望SSD这一新的命名,可以减少误读,并且能够被医学领域接受。这一分类标准中最显著的改变是,完全废除“医学能够解释或医学无法解释性躯体不适”标准的使用。而将关注焦点转为 (心理)痛苦以及机制,包括一种或多种独立相关的躯体症状,以及这些症状是否具有已知医学因素(癌症等)或未知的生物伴随性原因。
SSD这一新概念有许多明显优点。首先,这一概念避免了对“医学解释与医学无法解释”标准的依赖,因为这种判断一直被认为是不可靠的标准。
其次,新概念明确证明为心理障碍性疾病,而将其归为精神类疾病的一部分,因此心理特征是该障碍的核心诊断标准;并且这些心理学因素还能够增加诊断的有效性。所以,新版本SSD的概念,可以明确鉴定出更多患者,从而克服了旧版本DSM-IV的另一缺陷。
但目前尚不清楚这种新的诊断标准能否被频繁应用,或比老版本更加合适。因为在卫生领域,“躯体形式障碍”使用率较低的原因,还包括法律问题、对疾病认识不充分等问题,它们并不能简单通过对疾病的重新命名而解决。另外,每一种新的命名并非没有代价,至少这种命名被非精神科专家所接受便需要几年的时间。而且尚不清楚,这些缺点能否被其潜在优势所平衡。